日前,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温州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农业创业就业扶持暂行办法》,积极鼓励大学生开展农业创业就业。 文件首次将我市供销社系统各级农信担保公司列为政府扶持大学生开展农业创业的责任单位。文件第四条要求“金融部门要加大对大学生农业创业的扶持力度。创业初期,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信用担保贷款,若干大学生合伙生产经营或达到一定规模的,可适当放宽信用担保贷款额度。温州市、县(市、区)农信担保公司要提供创业信贷担保。贷款利息由当地财政给予50%的贴息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