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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财政局和市农办联合印发《关于拨付2009年温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扶持资金的通知》(温财农〔2010〕281号),对40家首次认定的温州市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1家2008年度温州市先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推进农村新型合作体系建设试点和20个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项目建设给予资金补助。我市供销社系统专业合作社中温州市科农果蔬专业合作社等11家市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获得补助22万元;温州市民鑫畜禽专业合作社等5家市先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获得补助10万元;温州市九久果蔬专业合作社等5家项目建设单位获得补助36万元。文件要求受扶持补助的单位要专款用于新型合作组织的发展,相关单位要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努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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